登录 | 注册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 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来源: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3-06 浏览次数: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举行了《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对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制定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经过整理、归纳、形成了修改意见。现将听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2025年1月8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举行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法和听证会参会通知等内容。2025年2月12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举行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二)会议情况。2025年2月18日上午9:00至10:00,《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在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共29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1人,听证代表19人,听证旁听7人,听证记录人1人。听证主持人由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白归燕担任;决策发言人由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陈永学担任;听证监察人由绿春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股长李斌担任;听证记录人由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黑文荣担任。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19人,实到代表19人,包括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等。

听证会共有六项议程:

1.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由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3.技术单位负责人就成果草案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4.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5.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合法有效性意见;

6.由主持人作今天听证会总结。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问题

参会代表提出许多建议和疑问,经过梳理、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绿春县属于深度贫困地区,老百姓比较贫困,宅基地基准地价过高,增加老百姓负担,建议调低宅基地基准地价;

2.重点关注集体建设用地与周边城镇、产业园区的关系,需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3.戈奎村民委员会与蒿苔社区行政村界线调整,商服、工业、宅基地相应进行划分调整;

4.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精准分类;

5.公益性公共建筑部分纳入工业用地来定价,是否合理;

6.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是做参考还是执行标准;

7.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后期是否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

三、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及问题,经梳理归纳后决策发言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当场给予了答复:

1.关于“绿春县属于深度贫困地区,老百姓比较贫困,宅基地基准地价过高,增加老百姓负担,建议调低宅基地基准地价”的建议,予以解答。

本意见未采纳:绿春县宅基地价格测算根据绿春县实际情况,将宅基地价格与红河县、金平县、屏边县的宅基地价格进行对比,绿春县宅基地价格已较低。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价格低会使农民在宅基地流转、退出或征收时获得的补偿减少,直接影响财产收入。

2.关于“重点关注集体建设用地与周边城镇、产业园区的关系,需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建议,予以解答。

本意见采纳:本次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在定级因素因子的选取及因素因子权重确定阶段,充分考虑与周边城镇、产业园区的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3.关于“戈奎村民委员会与蒿苔社区行政村界线调整,商服、工业、宅基地相应进行划分调整”的建议,予以解答。

本意见未采纳:本次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划分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的行政村为定级单元,蒿苔社区新划分出的行政村界线暂不明确,且蒿苔社区为戈奎乡集镇所在地,位于城镇基准地价范围内,价格以城镇基准地价为准,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不进行调整。

4.关于“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精准分类”的建议,予以解答。

本意见采纳:本次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结合绿春县实际情况,并与《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进行衔接,最终根据定级单元总分值,对级别进行精准分类。

5.关于“公益性公共建筑部分纳入工业用地来定价,是否合理”的问题,予以解答。

公益性用地的市场活跃度相对较低,交易频率不高,与工业用地在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和交易方式上相似。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公益性用地对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有较高依赖度,基础设施配套成本的分摊与工业用地具有相似性,因此定价参考工业用地价格合理。

6.关于“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是做参考还是执行标准”的问题,予以解答。

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是作为集体土地流转的参考,后期流转土地还需要进行单宗土地评估。

7.关于“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后期是否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的问题,予以解答。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培训资料等内容,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一般每三年更新一次。若国家或地方出台重大土地政策或法规,可能会提前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本次测算成果主要服务近三年的土地交易、土地抵押评估等,后期根据政策要求,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会进行调整更新。

此次听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代表们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建议和意见,发言积极性高,大局意识强,决策发言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也耐心细致地给予解释和说明。会议在有序、和谐的环境下进行,既达到预期效果及目的,又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程序要求。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将绿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上报至州级。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