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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来源:绿春县大水沟乡 发布日期:2024-10-10 浏览次数: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3日在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举行了《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4年8月2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4年8月5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确定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事项,同时按时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17—30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9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2人、熟悉土地管理和规划的专家2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在《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6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4:00,在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26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6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大水沟乡人民政府乡长陈明同志主持,决策人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李波九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普志强同志现场宣读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2人提出了意见建议,24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 保障集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留江堤治理空间;

(二) 促进集镇经济发展,扩大发展区域,修建码头;

(三) 建议不断完善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文本,结合大水沟乡实际用地及建设需求进行规划。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