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1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1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绿春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类预算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实行基金预算管理、一般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按照"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原则,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盘子(法律、法规、规章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为确保各单位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根据“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支出采取按征收比例分配。

二、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的通知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绿春实际,重新修订完善《 绿春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 绿春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共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