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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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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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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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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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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1号)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到2022年底,全省不低于90%的县市区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精神,全面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2年5月绿春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6月开始,绿春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调查研究、初稿起草、修改完善、征求意见、评审论证等程序,经人民政府审批,2022年8月19日印发了《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方案》的背景和必要性
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三明市沙县总医院考察调研,指出“健康是幸福生活的重要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0也没有意义”,并强调: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三明医改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因此,推动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
二、方案制定的过程
2022年5月初,绿春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5月24日召开了医改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共同研究了相关政策内容,会议决定,由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会议提出的内容再次修改,经有关部门再三研究讨论、修改、校对,2022年5月28日形成了《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5月28日,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向各成员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截至6月初,收到6家成员单位防指反馈意见2条,其余单位无意见。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分析、反复论证,采纳了部分合理化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了《方案(评审稿)》经专家评审通过,形成《方案(送审稿)》于2022年6月14日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022年8月19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绿政办发〔2022〕47号文件印发执行。
三、方案的重点内容
《实施方案》分八个部分,3个附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深度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医防有机融合,密切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目标,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资源利用和整体效益明显提升,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就医秩序更加有序规范,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到2022年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保基金“杠杆”效应显现,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医防融合成效初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到2023年底,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
(三)基本原则。共有五条,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二是坚持公益,保持“八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保持“八不变”: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持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单位性质保持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保持不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三是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四是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五是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发挥自我创新精神,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四)组织保障。成立了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卢春剑,副主任分别为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晓忠、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严磊,成员单位共17家,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组建方式及管理模式。一是组建一个紧密型医共体,以县人民医院牵头,县妇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二是紧密型医共体内各单位第一名称不变,增挂“绿春县医共体xx医院”的牌子。
(六)运行机制,共两个方面。一是建立“九个机制,“实行八个统一”。九个机制是:一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二是建立发展激励机制;三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四是建立人才流动机制;五是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六是建立培训指导机制;七是建立慢病管理机制;八是建立医防融合新模式;九是建立大健康管理模式。“八个统一”是:一是统一行政管理;二是统一人员管理;三是统一财务管理;四是统一医疗业务管理;五是统一药械业务管理;六是统一医保基金管理;七是统一绩效考核管理;八是统一信息系统。
(七)实施步骤。一是筹备阶段,二是实施阶段;三是巩固阶段。
(八)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强化舆论引导。
四、方案的特点
(一)法人地位不变,坚持政府办医职责。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为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医院,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乡(镇)卫生院加挂“分院”牌子,保留法人资格。
(二)功能定位清晰,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的目标任务。牵头医院主要强化能力建设,以县域内住院率90%为目标,承担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基层技术指导帮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开展慢病管理;村卫生室重点做好门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三)职工身份不变。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
(四)投入政策不变。成员单位资产属性和现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及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
二、运营管理方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健全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章程,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履行职责。牵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通过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模式得到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
(二)统一人员管理。紧密型医共体拥有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按照编制统筹、岗位统筹的原则,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根据岗位需要,人员统一调配。总医院院长拥有对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院长、主任提名权。总医院拥有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主权。通过人事权限的下放,总医院可实现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人事调配,形成能上能下,有序竞争的优良环境,促进紧密型医共体发展。
(三)统一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由总医院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院长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乡(镇)卫生院大额资金(额度由紧密型医共体管委会定)使用按规定报总医院审批。(四)统一医疗业务管理。总医院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五)统一药械业务管理。牵头医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负责紧密型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情况。紧密型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六)统一医保基金管理。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监管,做好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整治欺诈骗保行为。 (七)统一绩效考核管理。按照统一的二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与分配。牵头医院负责指导、审定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规范开展绩效考核。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公立医院上一年度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及预留发展资金后,可将不低于60%用于人员奖励,纳入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总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具体数额由县医共体管委会核定。
(八)统一信息系统。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县域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及紧密型医共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