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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政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7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绿政发〔2022〕47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绿春县紧密型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 

 

绿春县紧密型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1号)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不低于90%的县市区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精神,全面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康绿春建设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深度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医防有机融合,密切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目标,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资源利用和整体效益明显提升,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就医秩序更加有序规范,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2年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保基金“杠杆”效应显现,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医防融合成效初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到2023年底,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宣传等职能,统筹安排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二)坚持公益,保持“八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保持“八不变”: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持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单位性质保持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保持不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整合全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县人民医院履行医体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五)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发挥自我创新精神,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下称医共体管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卢春剑  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晓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委常委、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杨  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伟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 

      白健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李边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  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吴欧保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白晓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黑才  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彬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白忠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志祥  县民政局局长 

      毕云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斗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白晓玲  县医保局局长 

      徐雪亮   人民医院院长 

      古承宾   县妇计中心主任 

      李酿忠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医共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欧保同志兼任,负责紧密型医共体的组建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医共体管委会日常事务,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医共体成员单位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医共体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担任职务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文。 

  (一)医共体管委会工作职责。一是统筹紧密型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承担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的监督管理实行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二是委托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医共体实施绩效考核,听取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医共体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评报告,研究解决医共体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管委会有关医共体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医共体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负责管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共体绩效评价,并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医共体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医共体重要工作动态等。对医共体运营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加强日常监管,提出改进措施。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制度。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会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组建方式及管理模式 

  组建方式 

  1组建一个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牵头,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9个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各村(社区)卫生室为基础的紧密型医共体 

  2.紧密型医共体内各单位第一名称不变,医院增挂“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医院”的牌子;其余单位增挂“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XX分院”。 

  (二)管理模式 

  1.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在医共体管委会的领导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签订《绿春县医共体协议书》,同时成立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作为紧密型医共体的决策机构,负责紧密型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 

  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1名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4名,理事若干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在总医院(人民医院,抽调专人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紧密型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具体负责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以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 

  2.明晰管理主体,打破医疗机构横向和纵向行政壁垒。在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架构下,由人民医院牵头,计中心疾控中心协同,共同成立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中心,整合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定位清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管理体系。理事会对紧密型医共体内乡()卫生院的行政、人事、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卫生院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一体化管理,对村(社区)医实行“县招、乡管、村用” 

  3.深化简政放权,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统一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医共体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内部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逐步实行紧密型医共体内部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总医院院长(县人民医院院长县委任免总医院副院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妇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由总医院院长提名,县委任免;县妇计中心副主任和()卫生院副院长由医院提出人选建议,理事会商讨,卫健局考察任用,也可从医院科室主任或业务骨干中选派。 

  4.城乡居民医保打包支付,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利益联结机制。按照“总额包干、按季预拨、结余留用、超支自负”原则,将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紧密型医共体,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统一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模式转变。 

  六、运行机制 

  (一)建立“九个机制” 

  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要素资源,按乡村三级功能定位,建立符合紧密型医共体内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2.建立发展激励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倾斜基层”原则,紧密型医共体可统筹各医疗机构业务收支结余部分,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医共体管理、学科建设、医学科研、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扶持中医药、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推进紧密型医共体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整体协调发展。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医共体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积极探索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公立医院上一年度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及预留发展资金后,可将不低于60%用于人员奖励,纳入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总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具体数额由县医共体管委会核定。 

  3.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和信息共享等三大平台,建设县域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远程会诊、慢病健康管理等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设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检查结果互认、医疗质量和医疗风险评估、应急指挥、远程诊疗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建立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上级医院下派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轮岗、培训、服务等。柔性流动人员在紧密型医共体内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工资由原单位承担,奖励性绩效按理事会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5.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诊、双向转诊、连续服务”原则,明确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服务清单和双向转诊临床标准、流程,建立医共体内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便捷转诊通道。辖区内参保居民首诊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常见病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对确需到医共体内上级医院诊治的患者,基层首诊医生应主动与医共体内上级医院联系,上级医院应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医共体内上级医院病情稳定的患者,可根据康复情况直接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以上级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定双向转诊药品采购目录,保障双向转诊工作有效衔接。对疑难患者、危重患者确需转到外县市或上级医院的,由人民医院外转或审批,其它医疗机构不得私自转院。 

  6.建立培训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上级医院的人才、专科优势,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分年度、分批次、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7.建立慢病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慢病健康一体化管理,通过规范管理路径、统一管理模式、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等,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病患者进行实时动态、规范化管理,降低慢病并发症发生率,促进治病向防病转变。 

  8.建立医防融合新模式。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紧密型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探索建立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发展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允许疾控机构在完成法定职责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有偿服务允许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和社会有偿服务收支结余部分,在提取发展专项基金进行内部绩效分配落实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建立疾控机构和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机制,调动疾控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9.建立大健康管理模式。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创建预防、保健、检查、治疗、康复相衔接的大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体检、治疗、预防保健、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实施全过程健康管理。建设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实施个人条码管理,实现全域诊疗服务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医结合”、“医教结合”和“医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二)实行“八个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健全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章程,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履行职责。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及村(社区)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2.统一人员管理。紧密型医共体拥有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按照编制统筹、岗位统筹的原则,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根据岗位需要,人员统一调配。总医院院长拥有对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院长主任提名权;医院拥有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主权。 

  3.统一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医院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院长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乡(镇)卫生院大额资金(额度由紧密型医共体管委会定)使用按规定报医院审批。 

  4.统一医疗业务管理。医院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5.统一药械业务管理。医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负责紧密型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情况。紧密型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6.统一医保基金管理。医院负责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监管,做好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整治欺诈骗保行为。 

  7.统一绩效考核管理。按照统一的二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与分配。医院负责指导、审定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规范开展绩效考核。 

  8.统一信息系统。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县域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及紧密型医共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 

  强化监督考核。 

  将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工作纳入委、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加强跟踪问效。 

  、实施步骤 

  筹备阶段20228月底前 

  1.组建医共体管委会工作专班,召开筹备工作会议,讨论筹备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2.卫健局牵头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配套管理制度,广泛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提交委、政府研究决定。 

  3.医共体管委会提出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报委、政府研究同意后,由人民政府任命。 

  4.进行资产核算,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全各紧密型医共体单位分别核算所有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收益。 

  实施阶段20229-2024年12月 

  1.20229月,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召开医共体启动会,完成紧密型医共体机构挂牌工作,制订章程,按程序报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行文实施。建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共体之间的权责清单、职能职责;规范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管理,牵头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及协议,制定工作计划,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完善。 

  2.202210月,由医保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负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和参保居民待遇落实,对紧密型医共体医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3.202211,卫健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实施方案,并对医共体信息化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4.202212月,由卫健局、人社局牵头研究制定绿春县紧密型医共体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5.20231-10月,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10月医共体领导小组对医共体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6.2023年11月由公共卫生单位对紧密型医共体内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评估。 

  7.2023年12月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卫生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评估医共体阶段性成效    

  8.20241-10月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医共体工作,加强人员上下流动,牵头医院安排骨干人员下基层帮带,基层安排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学习,提升基层人员素质,提高基层诊疗能力。 

  9.202411-12月总结评估医体成果。 

  巩固阶段2025 

  1.强化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县级医院提质达标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绿春县人民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妇幼保健院完成等级评审工作。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医院能力建设,加强县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建设中医院建设完工并已开展服务。 

  2.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紧密型体建设,9个乡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乡卫生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基层诊疗量达65%以上,100%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5%的村卫生室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20%。 

  3.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紧密型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及诊疗规范,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内外转诊管理办法,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预留床位、号源;鼓励处方自由流动,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探索牵头医院逐步取消门诊输液,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和轻症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医务人员在紧密型医共体内流动无需办理相关执业变更备案手续。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开展10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其他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保障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二)落实部门责任。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合理核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做好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编制统筹保障和使用机制;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完善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补偿激励政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紧密型医共体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和紧密型医共体工资总额打包方案;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等质量、流通、使用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宣传国家深化医改政策、医疗资源整合内涵、未来医疗供需趋势,深入宣传建设紧密型医共体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政府 

       办医责任清单 

     2.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行政 

       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3.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内部 

       运行管理清单 

附件1 

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政府办医责任清单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出资人的举办职责(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府办医责任清单。 

  一、行使政府办医职能 

  1.行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公立医院资产收益权等。 

  2.负责审议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 

  二、指导紧密型医共体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3.指导紧密型医共体建立党组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4.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三、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5.整合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根据乡村振兴规划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调整控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规模。 

  四、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责任 

  6.落实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和符合国家规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及对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7.落实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专项资金补助,不断满足医疗业务协同、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卫机构补偿、改革绩效评价、日常运行监测等需求。 

  8.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类事业单位经费补助政策。 

  9.落实村(社区)卫生室补助政策。 

  10.化解紧密型医共体符合条件的历史性债务。 

  五、落实人事薪酬分配制度 

  11.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内编制统筹使用制度,建立紧密型医共体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落实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12.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落实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技术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与紧密型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公立医院上一年度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及预留发展资金后,可将不低于60%用于人员奖励,纳入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总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具体数额由县医共体管委会核定。 

  六、医院班子任用 

  13.按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及办法,选拔任用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14.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患者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八、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15.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九、医保基金管理 

  16.建立严格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政策,制定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转诊病种目录,实施“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十、培养人才、发展学科 

  17.对急需或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实行奖励性人才引进。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发展,巩固和扩大重点专科,培育扶持紧缺、薄弱学科。 

  十一、落实法定、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政府办医职责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附件2 

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行政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据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行政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一、公益性监管 

  1.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2.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 

  3.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 

  1.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2.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情况,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核内容情况。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 

  1.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3.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1.紧密型医共体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情况。 

  2.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建立情况及短缺药品监测情况。 

  3.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药师制度建立、合理用药情况。 

  4.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情况。 

  5.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五、紧密型医共体运行监管 

  1.紧密型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等执行情况。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2.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3.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县域外支出占比情况,结余资金使用情况,整治欺诈骗保行为。 

  4.药品耗材设备采购情况,监控药品回扣等行为。 

  5.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与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县域内就诊率等指标。 

  六、紧密型医共体人事管理监管 

  1.县域编制统筹使用,保障基层用人所需情况。 

  2.执行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内设机构设置等事项核准备案制度。 

  3.人员统一培养培训情况。 

  4.紧密型医共体人事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管理。 

  七、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执行情况。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九、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效果评价考核。 

附件3 

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内部运行管理清单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健全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紧密型医共体基本性质 

  1.法人地位。紧密型医共体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医院,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乡(镇)卫生院加挂“分院”牌子,保留法人资格。 

  2.功能定位。牵头医院强化能力建设,以县域内住院率90%为目标,承担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基层技术指导帮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开展慢病管理;村卫生室重点做好门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3.职工身份。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 

  4.投入政策。成员单位资产属性和现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及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 

  二、运营管理方式 

  1.统一行政管理。健全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章程,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履行职责。牵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2.统一人员管理。紧密型医共体拥有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按照编制统筹、岗位统筹的原则,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根据岗位需要,人员统一调配。总医院院长拥有对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院长、主任提名权。医院拥有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主权。 

  3.统一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由医院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院长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乡(镇)卫生院大额资金(额度由紧密型医共体管委会定)使用按规定报医院审批。 

  4.统一医疗业务管理。医院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5.统一药械业务管理。牵头医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负责紧密型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情况。紧密型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6.统一医保基金管理。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监管,做好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整治欺诈骗保行为。 

  7.统一绩效考核管理。按照统一的二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与分配。牵头医院负责指导、审定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规范开展绩效考核。 

  8.统一信息系统。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县域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及紧密型医共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 

  三、制定落实工作制度 

  1.制定紧密型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和完善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权责清单。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明确聘任条件,并经职代会通过。开展岗位聘任,签订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