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按照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绿春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1.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设立、印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预约、企业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一网通办”。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行企业住所登记承诺制,推广“一照多址”“一址多照”。2021 年,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以内,(牵头股室:政务服务股。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 简化企业注销登记 。加强市场监管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的业务协同,着力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推广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运用,优化一般注销登记程序;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办理简易注销。(牵头股室:政务服务股。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3. 深化“ 证照分离” 改革。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牵头股室:政务服务股。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4. 实现服务跨省通办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宣传,优化审批流程,拓展服务范围,实现市场主体登记等市场监管领域 21 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不见面”需求。(牵头股室:政务服务股。责任股室(所):办公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5.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0年版)》,落实“法无禁止即可入”“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股室:政务服务股。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优化提升质量基础
6.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工作。 持续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水平,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科室:质量标准计量股。责任股室所: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7.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强对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企业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创建,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氛围。(牵头科室:质量标准计量股。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8.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铁拳”“蓝天”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责任股室(所):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9.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专利资助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牵头股室: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10.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建立 重大政策措施部门会审制度,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牵头科室:执法大队。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1. 加强反垄断执法聚焦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和公用企业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坚决打破行政垄断,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聚焦民生热点和社会焦点,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和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科室:执法大队. 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
12. 严格重点领域监管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领域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根据省局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原发性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科室和单位:食品股、药械股、特种设备股、质量标准计量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严肃整治涉企收费。加强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专项抽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牵头科室:价格股. 责任股室(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优化创新监管手段
14. 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加大消费维权案件查处和预付式消费监管。(牵头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责任单位:县局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县消费者协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5.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分类执法。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违法行为和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严查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随意执法。(牵头科室:法规股。责任股室(所):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6. 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效能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动态更新调整“两单”(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两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组织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检查的频次。(牵头科室:政务服务股. 责任股室(所):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7. 推进智慧监管。按照省局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的推进情况,积极配合做好“云智溯”平台建设及推广宣传使用工作。加强“餐饮安心码”云平台宣传,加快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进一步完善疫苗追溯系统,实现疫苗储存、运输、接种全环节信息化追溯。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重点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责任科室和单位:食品股、药械股、特种设备股. 责任股室(所):局办公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优化政务信息服务
17. 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登记、“证照分离”改革、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方面改革措施的宣传解读。编制和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依法公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管信息。(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股室所:县局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8.推进企业档案网上查询。提供企业登记信息电子档案查询服务,逐步实现异地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牵头股室:政务股。责任股室所:办公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认真研究、主动谋划,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逐项逐条抓落实,全力破解企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督促指导。结合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等反映的问题,深入查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作用,畅通维权服务渠道,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严厉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
各股室所要及时反馈方案实施情况,分析困难问题,总结实践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