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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多措并举抓实抓好抓细春节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在春节来临之际,县林草局迅速反应、快速出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加大对野生动物管控力度,扎实做好全县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

通过向全体党员发倡议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科学开展疫情防控、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有效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宣传、组织防控、舆论引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员率先垂范支援边境疫防设施建设人员53人,共487天。

坚持常态管理

对局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只留一个进出口,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大厅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对进入办公楼人员严格实行“三要”:要如实登记、要测量体温、要看健康码、行程码。常备口罩、消毒液、酒精、安装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抓好疫苗接种和接种宣传发动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疫苗接种,接种率为100%。

严明工作纪律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如需外出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审批,局办公室备案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擅自转发、传播未经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严格落实人员密集重点场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监督早防控早部署

深入开展野生动物非法繁育场所和经营市场排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品的宰杀、交易等活动;深入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野外监测巡护工作,积极防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深入查处野生动物相关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警示教育工作,注重以案说法,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生活理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做到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共发放业主通知书270余份,悬挂布标82条、制作15块展示板、发放宣传红河州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知250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资料12000余份。

加强科学防控,开展野生动植物专项打击行动

为阻断疫情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水平,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严防因决策不科学或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次生风险。各党支部党员、执法人员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对全县边境通道、集贸市场、餐饮场所、人工驯养繁殖场所等场所进行了全面地毯式检查排查。共出动人员1318人次,车辆187台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6处;检查重点场所20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52家,检查餐饮场所306家,检查农贸市场160家。没收非法养殖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28只,已放归山林;救助池鹭1只、灰头麦鸡1只、蓝孔雀1只,严重打击了非法养殖和售卖及运输、禁止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加大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续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5号),我县及时制定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分类处置,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申请、分类施策、科学处置”的原则,和“申请—审核—处置—验收”的程序迅速处置。成功处置野生动物64家,12088头只,共补偿资金148余万元,进行无害化处理8.95吨。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进一步监测野生动物养殖户养殖场了解野生动物处置后养殖户转行情况、督查养殖户是否有重新养殖的情况等。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相关防控保障工作

通过多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防控知识,要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引导职工居家或外出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职工及家属外出摸底调查,并了解假期相关人员接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