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动党建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县司法局开展“党建铸魂·法润绿春”党建品牌创建,以领航工程、堡垒工程、细胞工程、先锋工程四个工程和法安绿春、法治筑基、法润成长、法施援手四个行动为主要内容的“4+4”工作措施,实现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双轮驱动”,为建设法治绿春、平安绿春提供坚强保证。
“四个工程”强化党建工作“引领力”“领航工程”把方向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常态化抓好日常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清晨读书班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清晨读书班学习32期,组织参加政法系统轮训82人次。

“堡垒工程”强组织
以阵地建设为切入点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以激发党组织内生动力为根本点,保障各项制度贯彻执行。组织召开支委会1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4次,主题党日12次,党员大会4次。县司法局被评为“绿春县模范机关”。

“细胞工程”强队伍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开展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会议1次。

“先锋工程”作表率
针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梳理出3项“硬骨头”工作,并由班子成员领着干、带着干、教着干、督着干,充当担当履职的先锋。以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全国优秀调解能手”的绿春县乡镇司法所所长为典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先进活动。1名党员干部在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受到云南省司法厅通报表扬;1名党员干部入围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推荐。

“四个行动”强化业务工作“驱动力”“法安绿春”行动促稳定
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通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和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一个首要任务、两个学法清单”的“1+2”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组织开展“法治练兵·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2期。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2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采用“述法+提问+点评+打分”的方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并由县委书记对现场述法的单位进行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全覆盖排查梳理矛盾纠纷。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569起,调处成功545起,成功率95.8%。

“法治筑基”行动固根本
充实4名司法协理员到基层司法所,聘用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乡镇调解组织,缓解了乡镇司法所编制少、人员数量少的压力。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社矫中心+教育基地+就业基地+公益基地”的“一中心三基地”框架,建立就业基地5个,教育基地6个,公益基地7个,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智慧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平台。连续两年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零发生,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领域实现持续安全稳定。
“法润成长”行动防风险
以“八五”普法和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载体,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权益保护工作。结合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及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 “三单一书”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学校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课、放假最后一课“三课联动”,促进德育和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全县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1个乡镇法治文化广场、10个村(社)法治文化阵地和13个抵边联防所法治文化阵地;推出了《跟着阿皮所长学法律》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普法视频,通过“哈尼语+小剧场”“哈尼语+汉语”的方式解说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打通普法与少数民族群众最后一公里。

“法施援手”行动强服务
组织党员及律师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法律援助活动,开通农民工、未成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73件,其中,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5人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41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60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46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行政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