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顺利推进绿春县干禾河水库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绿春县水务局局长卢习恩会同大水沟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大水沟乡龙甫村委会娘甫村民小组、东沙村委会巩俄村民小组、大阿巴村委会小阿巴村民小组进行林地公示,并对当地村民详情讲解林地使用情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总面积41.3786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25.7853公顷,临时占用15.5933公顷。永久使用大水沟乡龙甫村委会娘甫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3041公顷,东沙村委会巩俄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9990公顷,大阿巴村委会小阿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1.4822公顷。临时使用大水沟乡大阿巴村委会小阿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5933公顷。
绿春县水务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