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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绿春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

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绿春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绿春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绿春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绿春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绿春县“1666”发展工作思路,坚持重党建、严监管、促规范、保安全、谋发展“15字”基本工作思路,创新落实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责任落实网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安全治理社会化“五化”监管工作措施,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创造有效条件。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切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落实

强化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提升对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重要性认识,凝聚共识、汇集合力。推进落实党委7个方面领导责任和政府9个方面行政责任。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切实推进一岗双责、督查督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4个方面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四有两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解决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发挥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合作力度,搭建社会共治平台。

二、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监管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证食品生产企业年内完成加入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风险分级管理,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积极推动“QS”获证企业申请延续“SC”食品生产许可证,力争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QS转SC”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完成食品生产主体库的信息更新,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许可审查员和监督检查员名录库。继续抓好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面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加快小作坊登记进度,力争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产小作坊的登记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加快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建设,2017年9月前完成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工作,所有食品经营者信息全部进入食品许可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4月1日起,与全州全省同步有序启动食品摊贩备案工作,实现食品销售环节全覆盖监管。结合我县实际,探索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示范市场创建指导意见、农村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指导意见等规范性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含网络食品)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自觉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抓住换证、新办证的契机,鼓励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2017年实现使用户数达到生产经营者的10%,加大对生产、流通、餐饮协同推进,使用食品安全监管网开展监督执法,逐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覆盖,实现主体责任可追溯,食品流向可查询,安全事故可追究,风险隐患可防范,监管信息可共享。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按照《红河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工作方案》(红食药监〔2016〕150号)要求,2017年底前,督促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贯彻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销售、进口食品和走私食品、畜禽水产品专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等各个专项整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许可工作。对新申办、延续和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受理、审核、决定”三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适时发布预警公告,对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进行全面预警,强调集体供餐单位、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农村自办宴席、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禁采、禁购、禁加工、禁供餐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推进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抓好春秋两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落实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餐饮质量操作规范,继续扎实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深化“餐桌污染”综合治理。落实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责任和网络平台开办者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既定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各节假日期间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餐饮业质量安全、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清真食品质量安全、地方特色食品及2016年抽检不合格食品专项治理。认真研究部署食用野生菌、农村自办宴席、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毒事件发生。

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积极普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抵制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能力,依法依规依标准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以经营环节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档案资料,规范经营行为和监管行为。按时完成上级监管部门安排的保健食品抽检任务。

三、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按照省州局安排,开展中药注射剂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再评价工作。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及禁毒工作。开展好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以乡镇、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补肾壮阳药、祛风除湿药、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购进药品未向供货方索要发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不按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按时完成药品抽验任务,对不合格药品做到100%立案查处。加强行政许可和GSP认证工作,《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新办、变更、换证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行。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督促其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必须申请认证。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开展医疗器械监管风险分析,防控医疗器械风险隐患。组织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年度日常监管计划,开展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回头看,继续打击无证经营,经营无证、翻新、淘汰医疗设备,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隐形眼镜和避孕套等量大产品的整治。扎实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做好防艾工作。

化妆品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好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等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

四、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在法治进程上取得新成效

及时公布食品药品许可信息、抽检抽验信息、消费警示、违法广告及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程度。积极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确保查处及回复率10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阳光审批”,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合议制度,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扎实抓好综治维稳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监管能力。深入开展群众关切的制假掺假及欺诈“四大类”违法行为集体整治(制假掺假的违法行为;通过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采用非常规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定《食品药品联动执法联勤制度》,加强我县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形成上下协同、区域协作、部门联合的执法格局。

五、切实加强监督抽检抽验和风险分析防控工作

整合县、乡食品药品监测资源,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安全风险监控网,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017年度食品药品抽检计划,积极承接国抽、省抽任务,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抽检任务。做到“两个公开”,即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公开。要坚持问题导向,督导企业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风险隐患,确保需要冷藏的食品药品在装车、运输、卸货、存储、销售各环节做到无缝衔接。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制度,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着重加强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分析、排查,切实做到心中有底数、防控有措施、消除风险有成效,防患于未然。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方案,重点提高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查办案件能力、监督检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切实解决好监管能力不足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建好管好门户网站,及时发现和回复有关问题,防止出现网络突发事件。积极宣传各地按照“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做好“四品一械”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的经验做法,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对接国家总局和云南省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部署,以建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数据开放、运行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为目标,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创新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食品药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逐步实现“机器换人”,提高监管效能。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

七、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切实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督促检查。与所属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监管责任制,主要领导每年调研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局党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解决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重点问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自检自查月度申报机制、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一企业一标准”对照检查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落实机制。组织开展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