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至27日,州政协副主席周碧奋率队到绿春督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在县政府副县长李波娘、县政协副主席张平斗的陪同下,督察组实地检查了小黑江三猛段、泗南江大兴段、县城污水处理厂、潘家东山水库和牛波水库,查阅了县河长办台账资料,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汇报。

周副主席对绿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绿春县河长制工作高位推动、组织有序、推进有力、成效显现。周副主席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建设新时代美丽红河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作,目前,河长制工作已由“见机制”阶段向“见行动”阶段转变,绿春县要结合地方实际,着力在加强生态修复、做好水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方面下功夫,打牢工作基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工作保障,重视痕迹管理,持之以恒抓实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工作,整合力量,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三是细化措施,对标对表,推进工作抓整改、强落实、促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