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绿春县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签订产业扶贫小额贷款合作协议。副县长李波娘、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和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行长孟涛出席签字仪式。
协议约定,由绿春县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向绿春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小额贷款提供全额风险补偿;由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向绿春县域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合作贷款总余额不超过风险补偿基金的10倍;贷款期限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经营周期灵活确定为1年至3年,贷款期限内给予财政全额贴息;由绿春县政府配合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共同做好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以及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为绿春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信贷服务,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加快绿春县脱贫攻坚工作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