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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来源:绿春县人大办 发布日期:2019-08-08 浏览次数:

8月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财政局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捌先主持会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绿春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绿春县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绿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绿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朱初波执行行政拘留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朱初波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决定任命王晓峰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何仕华、朱静强、李伟、刘于朋等四位同志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杨绍福同志为人民法院审判员。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李捌先强调,一是紧盯经济增长,对经济的稳增长阶梯,要千万百计抓投资促增收;二是紧盯质量脱贫,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按时脱贫摘帽;三是紧盯质量发展,对标资源优势,科学谋划和有序推进三次产业择优发展、融汇发展;四是紧盯农民增收,对标转移就业和三张牌建设,建机制、强培训、抓示范,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企业;五是紧盯社会稳定,对标公众安全、执法满意双提升,坚持司法为民、公证司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和谐美丽绿春提供坚实的保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猛,县政协副主席张平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白佳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坚黑,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及人行绿春支行、县税务局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