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有机产品认证。目前,我县已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有14家8个产品,共获批企业6家,6张证书,8个产品,认证面积14103.8亩,认证产量329.3吨,其中,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有1家2个产品(为野生采集类,认证面积1万亩,认证产量香菌3吨、竹笋10吨),获得有机产品转换认证证书的企业有5家6个产品,茶叶(4个产品,认证面积3200亩,认证产量270吨)、香辛料(认证面积903.8亩,认证产量46.3吨,其中,八角900亩45吨、胡椒3.8亩1.3吨),其他申报主体材料正在待审之中,年内有望完成8家8张证书。
二是强化地理标志原产地认证。“绿春富硒红米”“绿春白茶”2个集体商标已被受理。“绿春胡椒”“绿春草果”“绿春小耳朵猪(10万头)”“绿春黄连鸡(50万羽)”4个地理标志原产地证明商标已委托昆明汇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申请。目前,正在完善相关史料的收集整理和产品采样、送检工作,预计年内国家商标总局将会受理申请,2019年进入实质审查并公告;“梯田红米”地理标志原产地认证由红河州人民政府申报, 使用范围包括绿春在内的红河州南部4县。
三是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组织编写了《绿春有机茶叶生产技术规程》《绿春有机胡椒生产技术规程》《绿春有机草果生产技术规程》《绿春有机八角生产技术规程》《绿春有机白茶生产技术规程》《绿春富硒红米生产技术规程》《绿春小耳朵猪有机养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