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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lcxga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绿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领导下,精细落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绿春县公安局围绕社会关切和公安职能,通过“绿春警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警民恳谈会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发布权威信息、安全提示和便民资讯,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62266条,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出入境证件办理、特种行业许可等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公开户籍迁移、身份证办理、边境通行证申领等便民服务指南,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和收费标准,提升服务效率;公开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反诈宣传、校园安全整治等工作动态,及时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5年通过绿春警方新媒体平台发布转载信息1359条,点击量达1000余万次,新闻宣传信息被中央级媒体采用1条、省级媒体采用32条、州级媒体采用98条、本地媒体采用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坚持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绿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绿春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检测未发现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秉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提升热线服务水平和能力,全年及时处理县级平台转办“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单39件,已办结39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69

行政强制

32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47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对群众权益保障等信息公开深度和精准度不足,存在被动性;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政府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存在不同步等现象。下一步,绿春县公安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同时,通过加强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聚焦群众需求,优化公开内容。结合辖区治安特点和群众关切,加大公安政府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绿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绿春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