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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lczsthjjlcf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效,全力打造透明化、规范化阳光政务。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各项工作均符合法定规范,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规范公开机构职能信息。结合部门职责调整动态,及时更新并公开本分局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步对外公布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基础事项。全面梳理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逐项公开办理依据、流程等关键信息,提升服务透明度。二是聚焦核心业务强化信息公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条,其中环境行政处罚决定3条、饮用水水源水质报告及保护区划定方案6条、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情况1条,公开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文件、批复2条,切实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循《条例》规定,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答复等全流程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回应公众诉求。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扎实推进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经梳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2025年度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渠道管理要求,以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结合线下便民渠道同步公开信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格局。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全方位筑牢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四)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靠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和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将保密审查贯穿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对涉及内部工作及涉密内容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严格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呈报分管领导及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核签发、加盖公章后再上网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安全,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公开信息以基础职能、行政事项及政策原文为主,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效、重点项目进展等群众关切事项,缺乏针对性深度解读,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线上仅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线下公示栏更新频次较低,未充分结合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信息触达率和覆盖面有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内容供给提质。围绕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民生热点,梳理完善公开清单,聚焦群众关切深化公开维度,推动公开信息向高质量转变。二是优化渠道建设增效。规范线下公示栏更新管理,积极对接县政务新媒体平台,适时转发公开核心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