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cxsfj/2025-00000
-
发布机构绿春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1-16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绿春县司法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涵盖2024年度绿春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提高局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条,其中主动公开内容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2024年度,我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对发布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积极配合县政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常态化检查工作,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提升办事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政务平台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定期组织检查,纳入绩效管理,同时对第三方测评出现的问题积极及时整改,提高信息公开自我防护能力。同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掌握不深。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年内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