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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yty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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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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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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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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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绿春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绿春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着力推进教育体育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发展,为全县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二是结合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围绕政务公开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扩大民众对教育公共管理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维护,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设立公开栏,及时发布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部门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变动,及时更新本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同单位办公时间、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一并公开。二是做好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对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三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的公开。2024年,县教体局共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件,其中,A类18件(90%)、B类1件(5%)、C类1件(5%)。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基础教育、基建设施、师资力量、数字教育、体育赛事、优质教育、思政教育等方面。四是做好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在局政务网主动公开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学校2024年决算和2025年预算信息。五是做好教师招聘录用、学生升学入学、学生资助、资格证书考试、常规教学等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的公开。六是做好其他信息的公开。在局政务网主动公开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告、部门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教育体育宣传等信息。2024年,绿春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局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遵循《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等文件规定,2024年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持续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2024年,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及获取途径等信息。三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信访投诉、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等工作制度。加强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建设,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按照省、州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二是及时回应关切。对所有栏目尤其是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三是做好网站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提供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四是及时办理“12345”政府热线办理件78件,均已按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机制。绿春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制,持续优化全年教育体育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上传下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自查自检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网站链接等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保证社会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2024 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没有出现被追责的情况。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将信息公开审核与日常公文和材料审核相结合,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五是加强信息监测。对微信、QQ、抖音等网络平台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确保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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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公开信息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致使部分动态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有的信息公开表述不够准确,公开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维护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有待进一步跟进。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专业、部分信息的处理不够规范,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县教育体育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