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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lcxzfbgs/2025-0000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绿春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绿春、法治绿春建设,积极做好“大变局”“新形势”下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全县刑事、治安警情分别同比下降5.1%、8.3%,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绿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4年通过绿春警方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1850条,点击量达250余万次,新闻宣传信息被中央级媒体采用11条,省级媒体采用62条,州级媒体采用19条,本地媒体采用55条,红河警方采用207条。

2.2024年,我局共主办本年度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件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同时,协办本年度建议提案8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内容涉及交通安全管理、边境地区技防建设等方面。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均为A类,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坚持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绿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绿春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检测未发现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绿春县公安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2024年对绿春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板块进行维护,报送信息2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2.始终秉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提升热线服务水平和能力,全年及时处理县级平台转办“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单65件,已办结65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并按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62

行政强制

8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7.5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5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绿春县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