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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lcxlyhcy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绿春县林草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以及县委“三年强基础、八年开新局、十五年创示范”发展目标,中央、省、州委、红河州2024年林草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绿春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州、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含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林草实际,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绿春县林草局共涉及一级事项20项,二级事项33项,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公示公告、财政资金、预决算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绿春县林草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依法依规做好做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管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全县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148份,征占用林地158份。行政处罚110件,其中主动公开110件,不予公开0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落实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公开事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绿春县林草局不断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报表、行政许可及行业职责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绿春县林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报送与发布流程的规范管理,提升办事服务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中央、省、州、县重要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退耕还林补偿、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及部门工作动态、职责职能等内容,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拓展林草对外宣传广度与深度,方便群众随时查阅林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绿春县林草局建立健全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健全协商会办机制与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室,予以督促整改,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局属各单位考核指标,提升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对主要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确保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办理永久用地行政许可31件,办理临时用地行政许可1件,办理临时用地延期行政许可21件,重报1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158件。办理林木检疫证855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缴植被恢复费597.0084万元;行政案件处罚金额总233,5135.4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绿春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需求;二是部分工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干部职工尚未真正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被动与滞后的局面。

2025年,绿春县林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林草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深化思想认识、补齐工作短板,严肃认真办理信息公开。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再着力改进:

(一)进一步巩固提高领导及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林草局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与宣传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与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关键制度。同时,我们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信息透明度

全面梳理林草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涉及面。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秉持开放、透明、公正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与提升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推动绿春县林草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绿春县林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