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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lcxcz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绿春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绿春县财政局局办公室联系(邮编:662599;电话:0873-422167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绿春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理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开各类信息共25条,其中预决算公开2条,增动能方面,重点公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优化企业资产、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关于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14条;惠民生方面,重点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护、边境管护、改善民生、推动教育卫生发展等方面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标准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按公开要求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定期更新财政时政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以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按时报送法定公开信息,及时掌握政府网站公开涉财信息反馈,加强日常网络监督管理。三是持续健全完善公开保密制度。公开指南以及不予公开信息清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依照省、州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二是及时回应关切。对所有栏目尤其是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三是做好网站信息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2024年我单位公开的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按要求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由局主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二是强化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责任制。由监督检查、法规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承办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完善公开内容应公尽公。一是更新网站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依申请公开和财政信息等栏目,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二是设置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等板块,与群众互动,为百姓解惑。三是定期检查网站各级页面中的链接,做到准确、可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与民众紧密相关的财政政策发布及阐释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重要财政政策。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的深度、广度和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绿春县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