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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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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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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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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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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绿春县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建设和管理。注重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工作,确保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少公开国民主要经济指标相关数据,二是统计各专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没有进行公开。
未来努力方向:2022年,县统计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州相关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压实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重要信息,增强信息发布时效,确保公众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的知情权。
(二)回应群众关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经济指标、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数据,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