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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实事求是地对过去一年的环保信息进行了公开。通过主动公开信息,发挥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使我局各项工作更加透明、高效,办事程序更加明朗、简便,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大参考和指导意义。一年来,我局未出现过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来,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环境行政处罚4条,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条,绿春县水质监测报告2条,项目批复文件5条、绿春县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数据12条。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信访投诉、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等工作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建设。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依照省、州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二是及时回应关切。对所有栏目尤其是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三是做好网站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四是及时办理“12345”政府热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绿春县生态环境系统查处违法企业名单,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12369热线受理各类环保投诉及咨询情况信、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绿春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网站维护,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专人抓具体”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将信息公开审核与日常公文和材料审核相结合,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加强信息监测。对主要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确保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然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定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制度性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二是部分工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补齐工作短板,严肃认真办理信息公开。让环保工作更亲民,让老百姓更满意。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再着力改进:

(一)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落实责任,及时收集公开,努力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二)强化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功能。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

(三)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专业素质,提高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统筹好各科室,及时收集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