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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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0-16065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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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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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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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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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3号)
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水平,病毒加速变异传播,国内疫情多点发生聚集性疫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21年10月2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州有关部署要求,经绿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大旅行人员管控。绿春籍人员一律禁止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跨境、跨省以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活动;严禁境外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任何形式到绿春开展旅游活动,我县暂停接收旅行社组织的跨州旅游团队,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二、从严落实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绿春县景区开放管理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认真落实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游客入园扫码登记、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场所消毒要全面彻底,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从即日起,禁止在城区范围内任何道路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等占道经营行为。坚持“不安全不举办”“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禁止开展民俗节庆、文艺展演、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县所有酒店、饭店餐饮场所暂停举办一切大型聚餐活动,村社区暂停举办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严禁举办各类搬迁宴、生日宴、升学宴、谢师宴,各餐饮场所提倡打包和外卖订餐,食堂按接待能力50%实行人员限流;各类茶室、棋牌室、室内儿童游乐场所、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密闭及通风不良的公共服务场所监督检查,确保“应停尽停”。
四、加强未接种疫苗人群管控。全县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学校、药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密闭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作人员帮助查验。各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二码”查验和未接种人员信息登记,并及时将信息移交给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视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追责。
五、加强个人防护。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常消毒、“1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或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本通告自2021年10月25日起实施。后续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绿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