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索引号
    lcxzrzy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问题整改情况表 

受理编号

X3YN202405140014

举报内容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无证非法开采国家金矿资源,造成周围树木死亡;将含氰化物废水直排河道和灌溉水渠,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

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压实监管责任,坚决查处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行为,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整改措施

1.2024年9月底前,依法拆除非法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完成对现场风险隐患排查,责令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风险隐患问题形成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2.2024年9月底前,制订巡查方案,加强对矿山日常监管和巡查,监督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防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开展矿区和下游河道水质的采样和检测。

3.2025年3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并责令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对4个破坏点40.92亩土地进行复绿。由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商约定整改措施:对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涉及4个破坏点,破坏面积40.92亩采用挂钢丝网固定草棒子喷播复绿方式进行修复整改,修复后须达到相关验收标准。

完成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5年3月7日完成县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