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9月底前,依法拆除非法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完成对现场风险隐患排查,责令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风险隐患问题形成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2.2024年9月底前,制订巡查方案,加强对矿山日常监管和巡查,监督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防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开展矿区和下游河道水质的采样和检测。 3.2025年3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并责令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对4个破坏点40.92亩土地进行复绿。由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商约定整改措施:对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涉及4个破坏点,破坏面积40.92亩采用挂钢丝网固定草棒子喷播复绿方式进行修复整改,修复后须达到相关验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