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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14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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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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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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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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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情况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是绿春县卫生防疫站,于1962年成立绿春县卫生防疫小组,同年 12月成立卫生防疫站,2002年12月25日卫生体制改革后成立为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解放前,绿春县无任何防疫机构和防疫人员,县境内各族人民长年遭受瘟疫虐杀,本县一度成为人烟稀少的瘴疠之地,各种传染病给边疆造成的危害数不胜数。
解放后,党和国家加强了对防疫工作的领导。绿春县境内的防疫工作先后有了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投资,防疫工作在“预防为主”、“除害灭病”的防疫工作方针指引下,逐步走上正轨,并日见成效,逐步显示了防疫工作的巨大威力,改变了或正在改变着绿春县境内各类传染病的发病和防治的落后状况。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一代又一代的防疫工作者的艰辛努力下,好多烈性传染病已消灭,大多数传染病已得到控制,少数散在流行的传染病得到必要的防治,全县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稳步向前。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绿春县卫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绿春县东城区农水巷,占地面积1330平方米,建筑面积2971.3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080平方米。
人员编制29人,现有职工40人(正式职工25人、临时工15人);其中男职工20人、女职工20人;中共党员12人,非党人员 28人;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人,医师7人,医士7人,主管护师1人,护师2人,护士4人,检验士2人,工勤人员3人,驾驶员1人,其他10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学历20人,中专学历7人,高中及以下学历5人。
内设十一个业务科(室)。主要职责职能是: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应用现代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具体实施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监测与评估、健康教育与促进业务培训与指导。一是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二是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处理、控制和技术支持;三是实施免疫预防接种,负责辖区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四是负责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学生常见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防治管理;五是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信息的管理、报告及预测、预报;六是承担卫生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监测、检验、鉴定和卫生学评价;七是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的诊断治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八是组织指导下级乡镇卫生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基层技术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