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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14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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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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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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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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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申报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绿春县参保人
二、受理条件
符合《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规定的40个病种范围及相关准入标准。
三、 受理地点
绿春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窗口。
四、申报流程
由参保单位经办人收集提交申办资料→审核人员受理并初审资料,资料齐全发放《红河州特殊慢性病就医证》→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备案登记→每季度末县医保中心办公会议备案登记。
五、申报材料
1、《绿春县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一份;
2、医保卡复印件一份、两张小一寸彩照;
3、符合病种“准入标准”规定的相关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及用药记录。
六、办理时限
申办资料的初审于当日办结并发放《绿春县特殊慢性病就医证》,门诊慢性病复审于当月末办结;申办门诊特殊病符合准入标准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结果及送达方式
受理结果:发放《绿春县特殊慢性病就医证》
送达方式: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4225532
监督电话:0873—4226899
十、表单领取
1、《绿春县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绿春县人民医院。
2、《绿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受理窗口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