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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14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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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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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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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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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一、 受理范围
绿春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二、 受理条件
绿春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零星住院费用、零星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帐户返还和清退费用
三、 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绿春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待遇结算窗口
四、 申请材料
1.零星住院费用:待遇审核人员审核后交来参保患者住院发票及出院证原件一份、医疗费用发票及出院证复印件两份、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审核清单;
2.零星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待遇审核人员审核后交来参保患者特殊慢性病费用发票及处方原件一份、审核清单;
3.个人帐户返还:参保患者医保卡。
五、 办理时限
待遇审核科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结算完,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办理完相关收款手续后将单据交财务付款。
六、 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 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打印《绿春县医疗保险费用拨付单》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绿春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待遇结算窗口
八、 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3-4225532
监督电话:0873-422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