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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药品监督
  • 索引号
    20240913-165510-50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8
  • 时效性
    有效

2021年“哈尼十月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哈尼“十月年”年即将来临,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温馨提示:

一、选购食品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三看三注意”:一看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二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时限或“三无”食品。三看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

二、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应选择卫生设施齐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消费,并扫描“餐饮安心码”进行评价监督。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

三、自觉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野菜和野生蘑菇等,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无证无照、街头巷尾摊贩及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 农(集)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单位,严禁销售来路不明、进货渠道不规范的散装白酒;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要坚决抵制购买和食用来路不明散装白酒和野生动物,远离黑市散装白酒和“野味”。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不经营野生动物和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畜产品。

五、购买保健食品需谨慎。购买保健食品要到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要认准产品标签上标注的“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推销为目的的 “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体检”“专家义诊”“专家报告”“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六、在购买食品和接受服务时,妥善保存购物发票、消费单据等凭证,如发现食品质量安全方面问题,请拨打以下投诉举报电话:12315,0873-4221336,0873-4221335。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