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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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zsthjjlcfj/2026-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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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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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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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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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绿春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4天,其中空气质量“优”天数为333天、“良”天数为31天,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具体监测指标年均浓度为:二氧化硫(SO2)浓度为10μg/m³、二氧化氮(NO2)浓度为7μg/m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3μg/m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18μg/m³、一氧化碳(CO)浓度为1.5mg/m³、臭氧(O3-8h)为84μg/m³。按《环境空气城市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评价,符合一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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