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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zsthjjlcfj/202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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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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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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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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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群众两次重复举报件D3YN202405250037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4222886。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表
附件【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