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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162806-0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2年4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2年4季度,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的在用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潘家东山水库、牛波水库(备用),属于湖库型水源。

(一)监测点位

湖库型水源在水库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要求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监测的2个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附表:2022年4季度绿春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附表:2022年4季度绿春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县级城市(城镇)名称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绿春县

潘家东山水库

湖库型

达标

2

绿春县

牛波水库

湖库型

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