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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26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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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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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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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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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4222886
通讯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A栋2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邮编:662500
项目名称 | 云南省绿春县三猛乡习比东铅锌矿勘探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 | 建设单位 | 云南金橄榄矿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 | / |
项目概况 | |||||
矿权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勘查面积4.35km2,共21个工程点,勘查方式为槽探、钻探、坑探。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共四个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37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8万元,占总投资的3.9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勘探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盥洗污水一起排入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场地、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坑道渗水通过渗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弃渣场及工业场地洒水降尘;弃渣场产生的淋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外排。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钻孔、凿岩采取湿法作业;探矿工作过程中的弃渣和剥离的表土合理选址、安全妥善堆存,并采取有效临时抑尘防护措施;弃渣场堆放的土石方以及矿区场地、道路及运输车辆采取洒水抑尘、篷布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三)合理安排爆破及生产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探矿作业,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对柴油发电机、排风机、凿岩机、钻探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加强对探矿活动产生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槽探和钻探弃渣安全妥善堆存,单个探槽完成取样后及时进行回填,避免多个探槽土方同时长期堆放,禁止随意堆放,地势较低处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并在表面进行篷布覆盖;坑探弃渣妥善堆存,并做好防尘网覆盖等防尘措施,在地势较低处建设拦渣坝,坑探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在弃渣场内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的垃圾收集点处置;厨房泔水及油脂经泔水桶收集后无害化处置;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柴油储存区设置泄漏堵截设施(2个托盘),柴油当天清运至工作区进行使用。 (五)合理布局和实施探矿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探矿工作结束后严格严格按照生态恢复计划落实各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六)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七)禁止边探边采或以探代采、超出许可范围的探矿行为。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