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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265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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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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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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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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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4222886
通讯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A栋2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邮编:662500
项目名称 | 云南省绿春县牛孔外围金矿勘探项目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 | 建设单位 | 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 | / | |
项目概况 | |||||
探矿范围由26个拐点圈定,勘查面积34.96km2,勘查方式为槽探、钻探。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共四个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2150.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1万元,占总投资的0.9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勘探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原勘探项目在牛孔镇租用的办公区(已建有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进入牛孔镇污水系统处理,故项目区无生活污水产生;钻探过程用水通过自然蒸发等方式消耗,无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采用湿法作业,钻探、槽探工作区临时堆放的土方设置拦挡措施、篷布遮盖,防止扬尘污染。无组织排放粉尘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距离衰减、山体和树木阻隔、加强设备检修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槽探和钻探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堆放于工作区周围,设置篷布遮盖,勘探工作结束后进行覆土回填、压实;勘查区设置1个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柴油储存区设置泄漏堵截设施(托盘),柴油当天清运至工作区进行使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和实施探矿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探矿工作结束后严格严格按照生态恢复计划落实各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