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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索引号
    20240913-163656-23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拨付方案的函

绿春县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94号与州乡村振兴局《关于给予拨付 2019-2021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管费、水电费和电视收视费减免补贴资金的函》要求,现从《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94号中安排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19.09万元,请县财政局给予拨付。

附: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分配表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资金

(万元)

备注

1

大黑山镇

19.09

从红财农发〔2021〕94号中拨19.09万元。

合计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