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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65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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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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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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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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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拨付方案的函
绿春县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94号与州乡村振兴局《关于给予拨付 2019-2021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管费、水电费和电视收视费减免补贴资金的函》要求,现从《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94号中安排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19.09万元,请县财政局给予拨付。
附: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分配表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大黑山镇 | 19.09 | 从红财农发〔2021〕94号中拨19.09万元。 |
合计 | 1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