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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索引号
    20240913-163408-79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12月22日,针对县城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绿春县市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到大兴小学、绿春一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校园周边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杜绝“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的出现。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及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行为;是否出现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避免隐患出现,保证食品安全。同时,开展了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对校园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行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义务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社会责任义务,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消费环境。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排查出的问题产品为线索,倒追本地食品批发供应商,加强源头治理。重点整治“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行为;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的行为。并针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和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对经营者再次重申强调。

截至目前,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意、强抓食品高风险重点领域,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40余车辆次,共检查各类商超、食品经营户462家。

在下一步工作中,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原辅料管控、落实自查报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为重点,全面增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工作要求,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确保经营单位能与监管部门有效互动,旨在全面提升学生、家长、老师及全社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