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稳岗就业
  • 索引号
    20240913-145145-54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脱贫退出成效巩固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全县城乡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就业创业质量,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技能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作为保持稳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举措,为城乡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和提升就业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力大军。

二、目标任务

结合2021年绿春县脱贫攻坚巩固成果和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2021年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人数不少于16900人,其中:技能培训人数4000人。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及就业能力,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率,达到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成效。各乡镇具体培训任务数见附件1;企业职工培训任务数根据我县各用工企业实际培训需求应培尽培。

三、培训对象

有培训意愿的我县城乡各类劳动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等。

四、培训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五、培训类别

(一)各类引导性素质提升培训

不固定培训工种和培训方式,县人社局不配套培训资金。由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县扶贫办、县民宗局等部门结合实际,会同各乡镇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的各种培训,各乡镇负责汇总开展的各类培训名册和培训内容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县人社局统计汇总。

(二)技能培训

1.培训组织。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对接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定点培训、定向输送等方式培训。组织培训机构通过强化技能训练,培养一批适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的有技能型的劳动力,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力到经济发达的省内外用工企业实现异地就业,提高产业增收和工资性收入,促进脱贫家庭增加稳定收入。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引进培训机构;各乡镇负责组织动员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60人。

2.标段分配。一标段:大兴镇700人;二标段:牛孔镇620人;三标段:大水沟乡310人、骑马坝乡270人,共580人;四标段:平河镇530人(已培训365人)、大黑山镇400人,本次实际培训共565人;五标段:戈奎乡450人、半坡乡210人,共660人;六标段:三猛乡510人。

3.培训补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及省、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通过相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一门行业所需要的劳动技能,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培训补贴申请,县人社局对符合规定的培训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培训补贴,确保培训补贴支付工作动态清零。

六、培训原则

(一)聚焦目标导向。全面、及时、有效解决我县城乡各类劳动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等缺技术的实际问题,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实施100%培训,不断增强城乡各类劳动力的劳动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竞争能力。

(二)立足实际需求。立足我县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求,坚持劳动力“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培训意愿调查需求情况,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培训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方式,引进省、州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到我县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各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事宜由县人社局根据各乡镇劳动力实际情况合理分配。

七、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开展技能培训工作中,各培训机构要与各乡镇、村(社区)加强培训工作的对接,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组织劳动力填写《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需求意愿调查表》及时梳理汇总后及时组织开展培训。

(二)制定方案。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需求,及时制定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培训方式、教师教材等内容,做到“一班一方案”。规范职业培训教材选用,提高职业职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职业培训工作质量;各培训机构要将使用正版教材和新版教材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中选用教材开展培训;该目录中没有的培训工种,其他出版社有教材、图书可以选用的,必须使用正版教材、图书。同时,将禁毒防艾知识纳入培训教学课程内容,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力的禁毒防艾知识面。

(三)组织培训。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的培训教师或培训人员开展培训。

(四)抓好总结。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切实做好培训方案、培训实施、登记造册等各个环节文件和图片(要求彩色打印)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台账。

(五)台账要求。技能培训台账格式由县人社局提供。授课老师资质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课时安排表、教学计划、授课内容、学员培训按日签到册、学员基本信息名册、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工作总结,按“一班一台账”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分别留存培训机构、县人社局、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社区),归档做好举证台账,每班培训结束后10天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抽查审核,相关培训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支付相应培训补贴。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培训机构要围绕分配的任务数和工作要求,统一目标、统一步骤、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要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更好地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强化精准施训。技能培训工作要坚持“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突出对象精准、需求精准、内容精准,各乡镇、各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摸底,根据劳动力个人培训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分批分期组织劳动力开展培训,提高参训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竞争能力。

(三)整合资金统筹。2021年培训资金主要由就业专项资金、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资金、县级统筹整合资金等统筹安排使用。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职能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通过加大资金筹集,扩大资金投入规模,确保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培训工作覆盖最大化。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其责抓好技能培训的监督、指导工作,各培训机构所培训人员要在村组进行公示。各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向县人社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培训合格实际取证人数支付培训补贴。

附件:1. 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2.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需求意愿调查表

3.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各类培训人员名册

4.绿春县2021年城乡劳动力各类(素质提升)培训人员名册



附件【绿人社发〔2021〕34号关于印发绿春县2021年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