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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14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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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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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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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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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上海学习
关于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上海学习
就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探索创新“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就业”为探索创新“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推动绿春县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上海学习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及专业
培训机构: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开设专业:美容、美甲、美睫、皮肤护理、形象设计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在16-28周岁以内,限女性;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上无大的疤痕、纹身、残疾、狐臭、传染病等,身高1.50米以上,身体健康,能听(说)普通话;
(四)对美容、美甲、美睫、彩妆等美业具有浓厚的兴趣爱好,且父母支持的。
三、培训模式
(一)学员集中学习3个月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合格,从第4个月起到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所属的旗舰店或上海地区其他优质企业就业。实习期满在企业就业的年限不低于三年。
(二)学员也可以采取半工半读的形式在培训学校持续开展大专学历证书、更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或大专学历证书+更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培训学习。
四、优抚政策
(一)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吃、住、学费用及绿春县至上海的交通费用由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承担。
(二)培训期满3个月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负责推荐到所属的旗舰店或上海地区其他优质企业就业。
五、其他事宜
(一)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上海学习就业为长期持续性工作,实行按月推荐,每月20日为推荐上报日。各乡镇要统筹中学校、妇联、共青团、劳保所协同开展宣传动员和推动招录工作,由各乡镇妇联统一收集报县妇联汇总。县级部门联络员和各乡镇具体联络人员及联络方式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对推荐超过10个学员且经过体检、面试的乡镇,可派遣1名村组干部、1名学员家长代表、1名乡镇领导同志随同前往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实地考察,费用由培训学校承担。
(三)推荐实行激励机制,每成功推荐1名学员,由培训学校奖励学员所在村委会300元;脱贫人口由县人社局按照年度组织化输出的补助标准给予个人转移就业奖补。
附件:1.绿春县2021年度推荐优秀青年到上海学习就业
任务计划安排表
2.绿春县级报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3.各乡镇报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
4.新青年振兴乡村就业计划定向委培报名申请表 5.绿春县新青年振兴乡村就业汇总表
6.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简介
附件【关于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上海学习就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