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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索引号
    lcxczj/2026-0000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半坡乡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50号),现将2026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其中,衔接资金支出列2026年“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综改资金支出科目列2026年“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2026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建设,其中,衔接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综改资金用于改善人居环境、建强基层组织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资金来源和支持方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和综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资金,严肃财经纪律。

二、切实加快工作进度。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加快项目推进速度。按照《云南省抓党促乡村书兴“四位一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提升项目质效、强化示范引领,确保项目于2026年底前完工、资金全部支出。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请半坡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等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报告制度。各乡镇、县级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月报制度,按时按质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绿春县财政局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2:绿春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1 绿春县2026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