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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35523-7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2023年绿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绿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整理完成后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四、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进行调整。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2023年绿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内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绿春县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局

6月

2

绿春县城市管理办法

县住建局

7月

3

绿春县“十四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县卫健局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