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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lcxrmzf/2024-0014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1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云南省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听证会报告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召开了《云南省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修订《云南省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一)时间:

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二)地点: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2、决策发言人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平河专卖监督管理所所长

3、听证监察人

绿春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

绿春县政府办副主任

4、听证记录人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副主任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平河专卖监督管理所稽查员

5、听证会参会代表

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7位,实到17位。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一)绿春县政协代表提出问题:本规划第七条未具体标明如公路沿线、客运站、聚居地、等重点区域零售点距离,是否能规划更详细?本规划内未提及许可证后续监管的内容,是否可以增加相应内容?

(二)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提出的问题:本规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经过法制审核?

(三)绿春县教育体育局代表提出的问题:烟草专卖局采取何种措施开展中小学周边的零售店监管。

(四)卷烟零售户代表提出的问题:是否可以将雪茄烟拿到夜场、KTV等场所去卖?伤残人员、退役军人申办许可证时距离优待是降低80%还是降低到80%?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一)本规划已在附件2将重点区域零售点间距要求和规划数详细标明,同时我们在每一次更新相关信息后将同时在办证大厅和公共场所公示。许可证申办流程及后续监管内容已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写明,各位可在网站自行查询,我们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二)本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已通过法制审核。

(三)我们已劝退了10余家中小学周边的零售户,并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周边进行持续监管排查。今年已查处1起向未成年销售卷烟案件。

(四)第一个问题,不能将雪茄烟拿到非许可证登记的经营地点以外的地点去销售;第二个问题,距离限制是按80%执行。

五、听证监察人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参会代表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作为听证监察员参加今天的听证会,为了规范我们烟草专卖品零售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要求,绿春县烟草专卖局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和相关测算。同时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建议基础上,起草了云南省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今天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这项规定更加完善和便于执行。刚才主持人和决策发言人向听证代表介绍了制定云南省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化布局规定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和起草思路,与会代表踊跃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下一步完善布局规划有很大的帮助。今天 我们的听证会也是对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落实,程序合法,效果明显,要给予充分的肯定,这是一个起点,也希望烟草专卖局会后及时完善布局规划,在今后涉及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积极吸纳民意调度民政,听取大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也希望各位参会代表在今后也继续给予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把我县烟草专卖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根据实际制定的这个烟草制定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不仅要得到我们社会公众的认可,而且还必须依法公开透明,并且符合市场发展,希望在研讨修订方案的具体操作中,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及时细化修订完善并实施举行听证,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论证,接受社会监督,确定准确数据,并应当规划实施,使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理布局规划更具有真实性和实效性,促进烟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谢谢大家。

六、听证会评议及结论

同意《云南省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