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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390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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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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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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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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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来三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决策发言人
卢常忠 绿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2人)
李 斌 绿春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郭 跃 绿春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四)听证代表(20名)
许文福 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
李桥春 镇党委副书记(县政协委员)
杨 晶 镇妇联主席(县政协委员)
何艳红 大寨社区总支、主任(州人大代表)
陈阳嘎 诺玛阿美社区总支、主任(县人大代表)
白苏华 牛洪社区总支、主任(县人大代表)
叶作绘 东城社区总支副书记(镇党代表)
高招飘 西城社区总支、主任(镇党代表)
卢七生 岔弄社区副主任(县人大代表)
李成强 绿春县公安局交警中队中队长(交警代表)
王东伟 绿春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医生代表)
李信嘎 绿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专家、学者)
杨健英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股长(专家、学者)
白元昌 绿春县教体局基建科科长(教师代表)
许才前 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消防代表)
张沫仁 云南云誉(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约黑 云南融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管理员(物业代表)
陆院文 红河云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部经理(建筑行业代表)
陈建琴 谷香源食府经理(个体工商行业代表)
王克沙 鸿程汽车经贸有限公司经理(车辆服务行业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绿春县住建局于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将《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稿)及说明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3769449559
绿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李永福
联系电话:0873—4221420,传真:0873—4227142
附件: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稿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