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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75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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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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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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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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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及评定为“三等功”公务员进行嘉奖的决定
关于对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及评定为“三等功”公务员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我县2021年公务员考核工作已经结束,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云南省公务员奖励工作规程》(云组发〔2021〕14号),决定对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54名公务员及评定为“三等功”的20名公务员进行嘉奖。奖励标准按《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9号)规定执行,给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人均一次性奖励奖金1500元,给予评定为“三等功”的公务员人均一次性奖励奖金3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拼搏,用干劲、闯劲、钻劲鼓舞更多的人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为实现县委十三届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的目标努力奋斗,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使命,奋力推动绿春振兴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附件:2021年优秀公务员嘉奖名单
附件【附件:2021年优秀公务员嘉奖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