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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2747-36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绿春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绿春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方案

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云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红河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为平稳有序组织开展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全州统一部署,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套转与职级设置方案编制同步开展,职级套转审核审批工作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开展职级设置方案审批,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在职级设置方案审批和备案后,结合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统筹开展职级晋升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次职级晋升。从2020年1月开始,常态化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工作动员部署

在前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全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设置方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方案,报县委研究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全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动员培训会,安排布置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开展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二)进行职级套转 将县、乡镇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全部套转相应职级(县以下机关已晋升职级人员,按照晋升后的职级套转相应职级)。

1. 确定套转人员名单。结合前期摸底调研情况,各部门对列入套转人员作进一步核实,认真查阅个人档案,重点核实套转人员身份及担任现职、现职级情况等,初步确定职级套转人员名单,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进行沟通核对。

2. 开展人员信息录入。职级套转人员初步名单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沟通核对后,由各部门使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业务软件,将本部门套转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形成《公务员职级套转汇总备案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级套转汇总备案表》)、《公务员职级套转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级套转表》),连同电子数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3. 研究决定职级套转。经审核无误的套转职级人员,县委管理的干部,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报县委常委会议审批,由县委行文任命职级;其他干部,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审批,由县委组织部行文任命职级。在县委研究审批前,各部门应将套转人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前置审核。套转职级人员每人填写《公务员职级套转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级套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其他两份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留存。

4. 职级套转备案。职级套转完成后,各部门将审批的各职级公务员的《公务员职级套转汇总备案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级套转汇总备案表》)和职级职数使用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职级审批及备案

按照职级设置规格、比例规定,根据县级领导班子职数,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事业编制数,分别核定职级职数,形成县级领导班子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方案,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方案,填写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审批表,按规定上报审批或备案。

县、乡镇机关单位职级设置方案,由县委组织部提出,经县委编办、州委编办审核机构编制情况,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县级领导班子职级设置方案,由州委组织部审定后,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四)进行职级晋升

对已套转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按实职管理的保留、享受领导职务待遇干部,根据任职资格、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在规定的职级职数限额内择优晋升职级。

1. 实施主体。县委根据审批权限,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1)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级晋升,其他公务员晋升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开展。

(2)晋升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由县委组织开展。

(3)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

2. 晋升程序

(1)核定符合职级晋升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各部门查阅干部档案,逐一核实在编公务员个人信息,重点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任现职、现职级时间,年度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填写《绿春县县级领导班子符合职级晋升人员名册》《绿春县县、乡镇机关符合职级晋升人员名册》,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全县符合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人员名册,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2)分析研判和动议

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符合职级晋升的人选情况进行分析,就职级晋升的人数、条件、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沟通酝酿后形成职级晋升方案。方案形成后,及时把拟使用的职级职数报县委编办审核。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拟晋升职级人选,其他公务员拟晋升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人选,由州委组织部按程序报州委审核,并在书记专题会成员范围内酝酿,根据意见完善确定职级晋升方案后组织实施。

拟晋升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人选,在核定的职级职数范围内,职级晋升方案由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和组织开展。

(3)民主推荐及考察

一是谈话调研推荐。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符合职级晋升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谈话人数一般应多于参加会议推荐的人数。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个人资历等情况,由考察组商晋升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反馈沟通,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二是会议推荐。召开推荐会,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推荐情况。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②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③其他人员(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人数较少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推荐。

三是组织考察。①确定考察对象。党委(党组)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等情况综合考虑,比较择优,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②进行考察。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听取意见范围主要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相关人员;综合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③进行干部档案查核。填写《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核准其“三龄两历一身份”。④征求意见。按照干管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法检、审计等部门意见。⑤提出职级晋升人选建议。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形成考察材料,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提出职级晋升人选建议。

县、乡镇机关晋升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应当进行考察。其他层次职级可根据实际进行考察,也可以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晋升人选。

(4)研究审批

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批拟职级晋升人选。研究人选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成员到会,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为通过。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级晋升,其他公务员晋升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由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州委审批。

晋升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由县委审批,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由县委组织部审批。

(5)进行公示

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任命职级

按照职级晋升审批权限,由县委或县委组织部行文任命职级。

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职级晋升后继续晋升上一职级的,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可不进行考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全县已经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了绿春县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各地各部门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坚持政治标准,严格晋升关口。坚持标准晋升,严把政治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职级晋升的首要标准,严格职级晋升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任职年限、纪律作风等要求。

(三)坚持择优晋升,严把资格条件。职级晋升注重体现“优秀”和“资历”两个方面,严格把握资格条件,注重实绩、持续激励,避免出现“熬年头、看资历、到点就上、平均主义”的问题。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和资历等,把敢不敢担当、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标准,不简单地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四)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正向激励。注重实践实干实效,突出正向激励。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那些有资历、有担当、有干劲、有群众基础的老实人,给予优先晋升,起到晋升一个激励一片的效果。对那些单纯熬资历,不尽责,不干事,群众反应大的,不能晋升职级。注重发挥考核奖优罚劣的作用,实行职级能上能下,让德才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晋升职级,年度考核不称职的降低职级。坚持向基层倾斜,职级职数统筹、职级晋升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干部,决不允许上级机关单位占用基层机关单位职数。注意走活干部“一盘棋”,用好职务职级这个“双通道”“立交桥”,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干部成长路径,盘活用好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资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五)注意风险防范,做好正确引导。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答,消除思想认识误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认真分析研判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迅速稳妥处置,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操作。坚持政策底线,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禁各地各单位自行改变实施范围,自行变更职级晋升条件,自行提高职级待遇。严格规范操作,防止“搞变通、打擦边球”的情况。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并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