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42735-202
-
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6-15
-
时效性有效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季玲羽等38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政务局、县公安局、大兴、牛孔、骑马坝、三猛、半坡、平河、戈奎、大黑山、大水沟乡(镇)党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专项工作方案》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录用杨馥衔等391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3〕186号)等文件精神,经考录程序合格,同意录用季玲羽等38位同志为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用人员名单
1.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季玲羽
2.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保娅舒、奎莹莹
3.绿春县乡村振兴局:马月娇
4.绿春县民政局:马党云
5.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子雪
6.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龙钰中
7.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普丽
8.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秦亚婧
9.中共绿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宋莹倩
10.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刘文志、张茶、陈来杯
11.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王逸洲、周红、宋庆涛、期雯
12.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高瑞、陈福凯
13.绿春县三猛乡人民政府:夏冉、邓传访、吴亭瑶、白洁
14.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张子贵、许成功
15.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保欣志、丁陈娅琪、赵春凤
16.绿春县戈奎乡人民政府:任晓帆、袁世凤
17.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余盼盼、石晓倩、郭志彬
18.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张恒、胡芳芳、李拉付(定向村干部)
19.绿春县公安局:李高伟(人民警察)、刘帆(人民警察)
二、试用期时间
新录用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报到时间
其报到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在职考入人员,自收到通知三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工资按上半月报到发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发半月工资的规定执行;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不到录用单位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借调、抽调试用期人员)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