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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23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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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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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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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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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转发关于进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县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红财采发〔2023〕 2 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财采〔2023〕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3〕8号).pdf】
附件【红财采发(2023)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