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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集中采购
  • 索引号
    20240913-145233-83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转发红河州财政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县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红财采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开展政府采购制定文件清理工作,并于2022年7月14日将《文件清理情况表》报绿春县财政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532531jb@163.com)。预算单位未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的,不需报送。

附件1、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



附件【云财采函(2022)14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1).pdf
附件【红财采发(2022)16号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