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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fzhggj/202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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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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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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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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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发改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单位: 绿春县发改局 填报人: 石忠翔 联系电话:13988004596
序号 | 行使主体 (责任主体)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备注 | ||
1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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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 |||
3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期限不足3年的处罚 | |||
4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 |||
5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经营者陈粮出库未按照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 |||
6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供应政策性粮食,未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或者供应的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
7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收购者未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未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处罚 | |||
8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收购者将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的、将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与正常粮食混存的、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的处罚 | |||
9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收购者储存粮食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处罚 | |||
10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不符合粮食储存、运输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处罚 | |||
11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处罚 | |||
12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包括外商企业)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或者未按规定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 | ||||
14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包括外商企业)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 |||
15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包括外商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 | |||
16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 |||
17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检查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 |||
18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