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20240913-162013-78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04
  • 时效性
    有效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二、主管部门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机关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五、子项: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县级权限)



附件【16.doc
附件【16.doc
附件【16.doc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