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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18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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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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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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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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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二、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
三、实施机关:
市公安局(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实施)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二条
五、子项:
1.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
2.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
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
【000163102003】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000163102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000163102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申请办理
(2)申请补发(00016310200301)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5.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二条
6.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7.实施机关:市公安局(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由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申办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补发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15.要素统一情况:要素全省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其他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等情形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不予签发证件。发现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2)宣布证件作废证件。发现出入境通行证持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依规宣布出入境通行证作废。
(3)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行为人持用出入境通行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第1、2、3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6)现役军人除提交第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7)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材料;
(8)非边境地区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还应提交下列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遣其从事边境贸易活动的证明材料。
②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导游证。
(9)申请补发出入境通行证,还需提交原出入境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2)对符合签发规定的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九条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2.法定审批时限:
(1)普通情形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经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情形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普通情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2)加急办理情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4.承诺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是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收费项目名称: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2)收费项目标准:80元/本
(3)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办证费用。
(4)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络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为80元/本。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1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十五、备注
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市级)
【000163102005】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000163102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市级)【000163102005】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申请签发(00016310200501)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二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7.实施机关:市公安局(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由部分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8.审批层级:设区的市级
9.行使层级: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部分是
11.受理层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申办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15.要素统一情况:要素全省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其他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不予签发证件。发现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2.宣布证件作废证件。发现出入境通行证持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依规宣布出入境通行证作废。
3.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行为人持用出入境通行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第1、2、3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6.现役军人除提交第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7.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材料;
8.非边境地区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还应提交下列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遣其从事边境贸易活动的证明材料。
(2)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导游证。
(3)参加边境旅游的,提交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2.对符合签发规定的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九条。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2.法定审批时限:
1.普通情形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经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情形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普通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2.加急办理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4.承诺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是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收费项目名称: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2)收费项目标准:15元/本
(3)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办证费用。
(4)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络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为15元/本。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3个月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国家移民管理局;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十五、备注
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
【000163102006】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000163102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000163102006】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申请签发(00016310200601)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二条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7.实施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由部分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申办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15.要素统一情况:要素全省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其他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不予签发证件。发现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2.宣布证件作废证件。发现出入境通行证持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依规宣布出入境通行证作废。
3.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行为人持用出入境通行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第1、2、3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6.现役军人除提交第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7.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材料;
8.非边境地区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还应提交下列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遣其从事边境贸易活动的证明材料。
(2)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导游证。
(3)参加边境旅游的,提交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2.对符合签发规定的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九条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2.法定审批时限:
1.普通情形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经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情形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普通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2.加急办理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
4.承诺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是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收费项目名称: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2)收费项目标准:15元/本
(3)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办证费用。
(4)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络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为15元/本。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3个月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国家移民管理局;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十五、备注
附件【事项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下业务项_申请补发实施要素.doc】
附件【事项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下业务项_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实施要素.doc】